巫溪县凤凰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巫溪县凤凰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质疑回复如下:
质疑一、 我司有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业绩且合同金额在3000万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新建业绩,只是工程基本信息中的工程用途为其他。贵单位关于巫溪县凤凰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提到该项目工程用途为排水,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工程基本信息截图(截图必需清晰显示工程基本信息中的工程用途为排水。此要求能全满足的就那么几家渺渺无几,且污水处理厂建设用途不光涵盖排水功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证原则,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故要求取消“工程基本信息中的工程用途为排水
回复:根据本工程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均为排水工程,污水管网以雨污水分流形式铺设于道路下方,且本次污水分流管网长约为4.1公里,为尽量避免污水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需要经营丰富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质疑二:招标文件中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复印件、施工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五个界面截图(截图必需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基本信息中的工程用途为排水、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名称、中标日期、中标金额、中标单位名称、合同金额、实际造价、实际竣工验收备案时间、竣工验收栏详情的实际建设规模需显示日处理规模:1000吨/日及以上,以及竣工验收栏详情的相关企业、人员中显示的施工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或截图显示的内容须与本项目要求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我单位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标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许可四个界面截图中已经显示清楚了我单位名称,为什么还要在以及竣工验收栏详情的相关企业、人员中显示的施工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每个省份的备案具体情况都不一样,像这样设置条件是不是为某几家公司量身定做的项目,是否存在人为操作排斥潜在的投标人。希望给出合理的解释,还招投标环境一个公平合理的空间。
回复:为确保本项目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确保投标人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故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栏详情的相关企业、人员中显示的施工企业名称和项目经理姓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和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姓名完全一致。
质疑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财务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R3□2□1年内(即 2017 年起,若公司成立时间在 2019 年以后的,应为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度(不包括本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请问我公司是2017年成立的,该如何提供财务报表?
回复:此条修改为“投标截止日前R3□2□1年内(即 2017 年起,若公司成立时间在 2017 年以后的,应为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度(不包括本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巫溪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